细学深研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
全力推动经开检察工作提质增效
——经开区检察院专题学习最高检新修订
《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》研讨会
为充分发挥新修改后的《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》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导向作用,深化认识新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,准确把握2023年检察工作重点,有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。4月6日下午,经开区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,对《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》(下称《评价指标》)进行研究讨论。院领导班子、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。
会上,案管部门负责人详细解读了《评价指标》设置的重要意义、具体内涵、适用情形等方面,并逐条进行领学和解读。参会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热烈讨论。
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、经开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就如何迅速学习、理解、把握、落实《评价指标》,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梳理了思路、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。
一是思想高度重视。各部室负责人、员额检察官要深刻认识《评价指标》对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、促进提高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,在办案中切实领会,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,推动经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二是切实转变理念。要做好新旧指标体系自然转换和有机对接,全面熟悉掌握新版《评价指标》的各项内容和具体内涵,对照新版指标体系开展查漏补缺,提升弱项,确保各项指标稳中有进,真正把思维理念和具体办案统一到《评价指标》上来。
三是狠抓工作落实。各部室负责人要围绕46项指标细化责任分解,吃透各项数据指标所涉及的业务类型、出现的办案环节、具体内涵及设定目的等内容,逐项提出工作目标、制定工作措施,确保《评价指标》每一项指标落地落实落细,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创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