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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刑诉法实施后,我院不断探索和尝试新的办案思路和工作方法,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。于近期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,在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参与讯问,其他成年亲属又不愿到场的情况下,我院依法联系了区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,作为该未成年人的“代理家长” 全程参与讯问过程。“代理家长”到场,不仅有效缓解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紧张情绪,而且使讯问工作更加透明和公开。我院这次聘请“代理家长”到场参与诉讼一方面严格贯彻了法律规定,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,监督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,另一方面可较好地起到教育感化失足青少年的作用,达到了寓教于审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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