染上吸毒恶习不能自拔,未支付毒资,铤而走险,不断盗窃。经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近日,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、盗窃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八年零三个月。
陈某某吸毒成瘾,2011年12月17日,陈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侦查人员控制,当场缴获其随身携带的疑似冰毒的白色晶状物体两代。经检验,白色晶状总重84.51克,从中检出甲基苯笨胺(冰毒)成分。因怀孕陈某某被取保候审,期间脱逃。为了筹集毒资,2013年10月31日,陈某某在一店内趁人不注意,盗窃一挎包,内有现金3500元及几首两部;今年3月3日,陈某某在意水果摊前盗得手机一部;6月4日,她又在一店内盗得挎包一个,内装现金9500元及手机一部。得手后的财物除购买毒品外,被她全部挥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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